从“金花调解”,到“博士调解”“乡贤调解”,市法院形成了一条特有的多元解纷工作路径。如今“政协委员调解”的加入,为市法院的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
“调解真是省时省力,感谢你们帮我把事情解决了”。
“以后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们,我们这里是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我们帮你解决”。这是原告张某某与特邀调解员李庆的一段对话。
6月5日上午,受大理市法院委托,大理州政协委员、大理市人大代表、大理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特邀调解员李庆在大理州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某当场决定撤诉。
案件经过
1982年初,原被告双方开始谈恋爱,并于1983年11月登记结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经常吵架,原告认为被告大男子主义过重,经常饮酒后与自己吵架,且严重不信任自己,矛盾逐渐升级,于是要求结束这段婚姻,遂诉至人民法院。
接到委托后,特邀调解员李庆迅速组织双方到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原被告到达调解室后,李庆将二人安排在两个房间,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三方面分别做张某某和李某某的思想工作。以共同生活四十多年为切入点,找准引发矛盾的根源所在,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效化解了二人的对抗情绪。
见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分歧逐渐缩小,李庆趁热打铁,组织张某某和李某某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李某某保证今后改正坏习惯,少喝酒,不说难听话,张某某也愿意再给李某某一次机会,并撤销诉讼请求,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化解,是诉调对接机制的精准发力和生动实践,下一步,市法院将坚持多元化格局构建,汇聚多元解纷合力,强化诉源治理,将诉调对接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